11/27要開勞資關係協調會了...
原因是我目前請育嬰假中,
預計12月底到期.
偏偏二寶又在請假期間來到.
預產期明年3/3...
填寫復職申請單之前有先打電話問公司老闆女兒,
我的位置還在嗎?若是沒有我的位置也沒有其他適合職位,
請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.
老闆女兒聽到就開始機車,
說公司有缺人阿˙˙˙目前請的人只是工讀(問過其他同事都說是正職)
也不確定到時有沒有位置阿?更不確定到時是什麼工作內容阿..
都要到時候再說阿.
還說我要回去也可以阿˙˙但不會是原職原薪...
還說非自願離職證明不能亂開阿.
我一直提到那個是不是不想回公司阿?
聽的我很火大..我耐著性子分析給老闆女兒聽..
我1/1回去上班最多也只能作2個月就得請產假生孩子去.
公司又得另外找人頂我的位置.說實在站在公司立場並不好做事..
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是最好的做法.(我也沒提到要遣散費)
老闆女兒就一直抓我語病...
說我就是想要證明而已根本沒心思回公司..
最後我只告訴她我都是照法規來請求的..
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問問勞工局.
後來公司就發函給我告訴我
公司願意受理我的復職申請,但是要調我去台中.
等台中事情完畢再調回高雄工廠當內勤(公司開業快20年工廠從不需要內勤行政)..
看的我一肚子火..
勞保費我也沒少繳過,這年頭我按照法規來請求不對嗎?小蝦米就活該被欺負嗎??
於是就帶著公司發的函去勞保局申訴.
沒想到效率之快..23日去填單子昨天就收到開會通知單..
傍晚還接到協調員問我有沒有收到單子確定要去?
希望各位祝福我給我加持,
讓我能夠成功協調成功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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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skachage5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